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登录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龙华针灸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1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老年性痴呆有十大危险信号

[复制链接]

657

主题

1090

帖子

3231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23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20:1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花镜随手一放,便回忆不起放在何处;自己东西找不到总怀疑别人;上街买菜,简单的账目算起来很费力;经常出门后找不到回家的路……这些行为都是老年痴呆患者经常出现的症状。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趋势日益加剧,老年痴呆患者明显激增。

   据了解,目前我国老年痴呆患者已超过1000 万,其中65 岁以上患老年性痴呆的患者超过600 万,而且每年还会有数十万“新成员”加入这个行列。老年性痴呆不仅给患者带来不幸,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在9 月21 日“世界老年性痴呆宣传日”来临之际,了解、宣传老年性痴呆,及早发现征兆、积极采取早期干预措施迫在眉睫。

  老年性痴呆有十大危险信号

   生活中,当我们说起老年性痴呆、老年痴呆、老年期痴呆这三个词,大家非常容易混淆,那我们如何区分呢?

   国际老年痴呆协会中国委员会副主席、北京老年痴呆防治协会理事长王军教授向记者介绍,老年性痴呆又称阿尔茨海默病,是一种起病隐匿的进行性发展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临床上以记忆障碍、失语、失用、失认、视空间技能损害、执行功能障碍以及人格和行为改变等全面性痴呆表现为特征,病因迄今未明。65 岁以前发病者称早老性痴呆,65 岁以后发病者称老年性痴呆。而我们常说的老年痴呆其实是老年期痴呆,老年期痴呆是老年时期发生的痴呆,包括老年性痴呆、血管性痴呆及混合性痴呆等。

   “在全世界所有的老年期痴呆患者里,老年性痴呆患者是最大的群体,大概占65%左右。”王军介绍,我国的发病率约为5%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所以成了世界规模最大的病人群。

   除老年人外,青年人也非常担心会患上老年性痴呆,说自己有过健忘的症状出现,如昨天见的人,今天却想不起来对方的名字,这属于老年性痴呆的早期症状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周筠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叫记忆力减退,虽然与老年性痴呆相差很远,但老年性痴呆往往都是从记忆力减退开始的,从而严重影响生活及工作能力。

   那么老年性痴呆的症状都有哪些呢?周筠总结共有十大危险信号:记忆力减退、处理事情困难、语言障碍、视空间功能障碍、行为异常、抽象思维障碍、乱放东西、情绪异常、性格改变、消磨时间等。

  早期预防可降低患病风险

   “老年性痴呆潜伏期为15~20 年,普通人群40 岁后就应开始注意预防。”王军指出,多年来,国际医学界对于老年性痴呆的发病机制进行了大量研究,到目前为止,该病的发病机制仍不清楚,治疗上没有太好的手段。

   因此,对于老年性痴呆,预防永远强于治疗。如何早期预防老年痴呆病?王军给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保护大脑健康,让大脑活动起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活动坚持下去,如唱歌、跳舞、读书、看报、保持一定社交能力等。

   二是合理均衡饮食,不要吃得过饱,要少油、低盐、低脂肪。

   三是适当运动锻炼,提高免疫力,如走路、练习太极拳都是不错的选择。

  规范治疗能延缓病情进展

   通过检查,被诊断为老年性痴呆该怎么办呢?周筠表示,首先自己不要惧怕,要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乐观面对疾患,长期规范服药,安排好生活。“ 早期规范的治疗是非常有益的,疾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家人不理解、不支持,放弃治疗甚至嫌弃。”她说,作为家属应该督促治疗,增加陪伴和关注。

   目前,老年性痴呆患者前期需要24 小时有人看管,重度时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护理人员。王军表示,在护理人才方面,人力社保部已将“失智老人照护师”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下一步将积极推广“失智老人照护师”职业体系的建立和培训,并呼吁社会商业保险也能参与到疾病的护理保障中来,以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沉重负担。

   王军最后还建议,希望把我国中医中药和针灸作为辅助性治疗方法运用到老年性痴呆病上,这对延缓病情亦有好处。

     (保健时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龙华针灸    

GMT+8, 2024-12-30 02:41 , Processed in 0.187499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